江蘇天源拉力試驗機測試橡膠時對樣品如何調節:
1,在使用拉力試驗機對橡膠進行拉力試驗時硫化和試驗之間的時間間隔應符合GB2941的規定。對所有試驗,硫化和試驗之間的短時間間隔應該為16h。
對非制品試驗,從制造到試驗之間的時間間隔長為4星期,對于對比試驗,應盡可能狀相同的時間間隔內進行。
對制品試驗,只要有可能硫化和試驗之間的時間間隔應不超過3個月。在其他情況下,從用戶收到產品之日起,應之兩個月內進行試驗。
2,樣品和試樣的防護
在硫化到試驗的時間間隔內,樣品和試樣應盡量防護好,使其不受有可能導致其損壞的外來影響,例如應避光,隔熱。
3,樣品的調節
在裁取試樣前,來源于乳膠之外的所有樣品,都應按GB2941的規定。在標準溫度下調節至少3h。
在裁取試樣前,對所有乳膠制備的樣品,應在標準溫度下調節至少96h。
4,試樣的調節
試樣應按GB2941的規定進行調節,如果試樣進行打磨,則打磨和試驗之間的時間間隔不應少于16h,也不應多于72h。
對于標準溫度下的的試驗,如果從經調節的試驗樣品上裁取試樣,則試樣可直接進行試驗,對于需要進一步制備的試樣,應使其在標準溫度下調節3h。
對于非標準溫度下的試驗,試樣應該按GB/T986的規定在該試驗溫度下調節足夠的時間,以保證試樣達到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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